中央对审计整改的原文原话及解读
时间:2025-03-16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一、2023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
"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要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
这是首次将审计整改提升到与审计监督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
二、2023年10月31日《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
"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审计成果运用贯通协同更加顺畅、权威、高效",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整改责任压得更实,审计整改'动了真格'",并强调"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监督贯通协同持续深化,形成以审计监督为起点、以案件查办为切入点、以地方主体责任落实为落脚点的贯通协同工作机制"。
三、2024年10月31日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工作通知中要求: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要求,分类督办,一跟到底",提出"全口径管理不留盲点,全流程跟踪不留死角"的整改要求,建立了"台账管理→分类处置→跟踪督办→销号验收"的全周期整改机制。
四、2025年2月17日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提出:
"开展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扎实成效",要求对重大问题的整改要"实行'双报告'制度——既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整改结果,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会议首次明确将整改结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五、2025年3月最新工作要求强调:"坚持把研究型审计贯穿整改全过程,在审计报告阶段就要同步制定整改路线图",要求做到"三个必须"——必须建立整改责任人清单、必须实行整改方案预审制、必须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
这标志着审计整改从"结果管理"向"过程控制"转变。
这些论述呈现出三个显著特征:
一、制度深化:从初期强调"整改重要性"(2023)到构建"全周期管理机制"(2024),再到建立"整改预审制度"(2025)
二、责任强化:整改责任主体从审计机关(2023)扩展到被审计单位党委(党组)(2024),最终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025)
三、成果运用:结果运用从"参考依据"(2023)发展为"考核指标"(2025),建立了"整改成效→干部任用→单位评优"的闭环管理体系。
来源:学习强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