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固定资产审计实施办法

河北工业大学固定资产审计实施办法

                                                                           校政字〔2016283号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固定资产信息的真实可靠、资产安全完整、资源得到合理有效配置、降低学校管理风险、保证学校遵守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高校内部审计》(200991日实施),《河北工业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校政字[2010]33),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依法依规对学校和附属单位固定资产增减、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和评价。

第三条  固定资产审计的目的是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  固定资产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情况;

(二)固定资产增加情况;

(三)固定资产减少情况;

(四)固定资产折旧情况;

(五)固定资产清查情况;

(六)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情况。

第五条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审计主要是审查和评价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职责分离、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有效情况。

第六条  固定资产增加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新增固定资产是否列入学校财务预算,大型仪器、设备购置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审批手续是否齐全,采购程序是否合规;

(二)新增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合规;

(三)新增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合规。

第七条  固定资产减少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手续是否完备,残值变价收入是否如实入账;

(二)投资转出或出售的固定资产是否经过审批,是否经过资产评估,作价是否合理,账务处理是否合规;

(三)盘亏、毁损固定资产是否属实,原因是否合理,账务处理是否合规。

第八条  固定资产折旧审计主要是审查和评价实行企业性管理的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情况以及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

第九条  固定资产清查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抽点固定资产实物,审核账、卡、物是否相符,核实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完整;

(二)验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

(三)分析和评价固定资产产生差异的原因;

(四)审查出售、报废和毁损固定资产及盘盈、盘亏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是否合规。

第十条  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审计主要是通过分析固定资产的结构和使用效益情况来评价其固定资产配置和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实施固定资产审计,应当实地抽查固定资产,以证明会计资料中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固定资产增减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在实施固定资产审计时,对于所取得的文档资料和电子数据应当遵守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数据使用、管理的规定,并履行使用手续。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